老汉私设电网捕获的猎物。
泾县讯(潘欣 文/图)日前,泾县森林公安局泾川森林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联合刑事治安中队民警一举抓获一名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嫌疑人。
当日,夜幕降临,民警驱车来到泾县昌桥乡龙桥村,放眼整个村庄,村民都已休息,家家户户只有微弱灯光从窗户透出,村庄甚是安静。只知道大概方位,无法确定具体位置,如何查找到呢?民警思索再三,“电网通电需要接通电源,找到源头不就找到了目标。”顺着这一思路,民警手持电筒挨家挨户细心查看,终于在一户楼房的二楼窗户看到有铁丝接出,绵延至小树林。民警立即敲击大门,没有回应,但是室内亮着灯,电视机还开着,隐约有人影在晃动,种种迹象表明室内有人。
民警从附近工厂借来长梯,爬至二楼进入室内,来到一楼时,只见窗帘抖动,后面躲藏一人,民警令其出来,只见一位60多岁的老人出来了,他看到眼前的民警,紧张得一时说不出话来,民警立刻让他切断了“电猫”电源。
民警经询问得知:该老人叫凌某,是昌桥乡龙桥村华盘村人,凌某心存侥幸,想用“电猫”猎捕野猪过年食用,几天来也都没有猎获物。民警在其住处还发现了鸟类死体8只、兽类死体2只、蛇类活体1条、冰箱中疑似野生动物肉块3袋,面对质问,凌某声称是自己用铁丝弓在山上装的,准备过年用。
民警立即让凌某拆除了电网,当场收缴升压器、汽油发电捕鸟机、铁夹弓、铁丝、电线等作案工具,以及其猎获的野生动物,并将凌某带回所内连夜审问,凌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违法嫌疑人凌某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民警给予凌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立即送至宣城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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