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胡苏桃)1月21日上午,正值寒冬,室外飘着大雪,但泾县昌桥司法所调解室内却是暖意融融。昌桥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涉及28位农民工与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随即协助县法院对28份调解协议开展司法确认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5年12月27日,年过六旬的昂大爷来到昌桥司法所,他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以前是某厂的工人,现在厂倒闭了,欠他的工资没给,老板人找不到,他希望司法所帮助他们要回工资。
昌桥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家住泾县昌桥乡境内的昂某等28位农民工在本乡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安徽某有限公司从事门卫、碾沙、造型、化验等工作。该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2014年7月停产,濒临破产,拖欠昂某等28位农民工工资45万元,2015年初,昂某等28位农民工出于同情,同意该企业先付60%的工资,尚有40%的工资年内付清。眼见2016年已经来到,昂某等人既找不到法人汪某,心急如焚的农民工找到了昌桥司法所请求给予法律援助。
司法所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在进行收集、核查相关资料的同时,拨打企业电话,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经调查,得知企业一股东曾经与某村调委会主任很熟悉,工作人员通过该村主任的手机与其取得联系。对方很快同意2天后就到司法所去。等到第三天下午快下班时,仍没见到汪某。司法所再次拨通汪某电话,通知她元月中旬与工人面对面的调解。汪某担心众多农民工见到或许会对她采取些过激的行为。为了让她消除顾虑,工作人员向她保证在调解时绝对会保障她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同时向她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司法解释中相关规定,让她知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汪某终于同意与工人面对面的坐在一起调解欠薪纠纷。但汪某表示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拿不出现金,法院冻结该公司的厂房、产品等实物即将拍卖,要求这28名农民工参与拍卖资产的分配。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得知该公司的冻结的资产法院拍卖在即,为强制执行程序争取时间,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28名农民工给予法律援助;采取援调对接与司法确认同时进行,为28名农民工讨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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