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肖晗 方建兵)日前,泾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该县茂林镇街道分别查获两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巧的是,这两名酒后驾驶当事人当晚在同一饭局饮酒,酒后一同驾车回家,又几乎同一时间被交警查获。
当晚6点50分左右,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由茂林街道往茂林加油站方向驶来,同时,一辆银灰色小型面包车紧随其后。执勤民警当即示意两名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这时,银灰色面包车突然变道驶入茂林加油站。民警立即上前,将两名驾驶人控制。
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两名驾驶人进行检测,摩托车驾驶人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面包车驾驶人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分别涉嫌醉酒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该交管大队依法对面包车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对摩托车醉驾人员按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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