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倪鹏辉)最近,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等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9家成员单位,正式认定3759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宣城市荣揽16席,其中,宁国5家,宣州、郎溪、泾县各3家,绩溪、旌德各1家。
据悉,此次评定是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地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最终认定的。此举,旨在推动国家示范社尽快做大做强,示范引领广大农民合作社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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