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余辉 徐佩)买了一套二手房,10年了,却迟迟办不了证,这可愁坏了买房人老李,心急之下的老李只能通过泾县法院,解决这个麻烦。
2004年5月8日,老李和老赵通过房产中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老赵将位于县城里的一套房屋出售给老李,价格为6.4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老李就支付了1万元,后支付了4.8万元,老赵将房屋的钥匙和房产证交给了老李,约定待房屋过户给老李之时,老李将购房尾款6000元支付给老赵。合同并没有约定办证费用由谁负担,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这样一拖就是10年了,老李心里始终不安,于是今年7月30日起诉到法院,要求老赵为其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手续。
在庭审中,得知房屋是老赵继承的,而老赵的兄弟和母亲健在,案情变得复杂,如果老李要尽快办证,需要由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申明,老赵也提出,老李未支付购房尾款。为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老李支付老赵1.3万元(包含购房尾款6000元),老赵于今年10月30日前协助老李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过户费(直接过户到老李名下的过户税费)和公证费由老李自行承担。
新闻推荐
坐落泾县昌桥乡孤峰街道,距205国道5公里,交通方便。拥有三层大楼三栋,四层大楼一栋,走马楼将四栋楼联接,三菱、五菱小车各一部,容有180张床位(含全部设施)200人就餐的厨房、餐厅,自养自食土猪场一...
泾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泾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