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一狄 记者 余庆)由于父母从小过度溺爱,孙某自小脾气暴戾,成人后,染上赌博和吸毒的恶习,虽然已过而立之年,但他劣性不改,因吸毒与父母产生冲突,孙某竟放火发泄。近日,孙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今年36岁的孙某,父母都是泾县某小学的退休教师,由于父母的过度溺爱,自小孙某脾气就十分暴戾。中技毕业后,孙某前往杭州打工,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曾因犯赌博罪坐了6个月的牢。
刑满释放后,孙某回到泾县和父母同住。孙某不但没有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反而游手好闲,跟着一帮狐朋狗友厮混,后来竟被怂恿带动吸毒,成了一名“瘾君子”。为了购买毒品,孙某多次撒谎向家里骗钱,在被父母发现后,孙某不但没能反省和戒毒,反而更直接地向父母索取金钱来购买毒品,只要父母不答应或者毒瘾发作时,孙某就在家中打砸物品,光是电视机就被他砸坏过3台。由于碍于面子和对儿子的疼爱,孙某的父母一直没去公安机关申请对其进行强制戒毒措施。
2013年9月9日下午,孙某在吸食毒品后,在家与父亲纠缠争吵,孙父不堪争吵离开了家。为发泄心中不满,孙某先在厨房液化气灶台上焚烧书籍,后又将被单和衣物堆放在客厅地面用打火机点燃,并到室外用石头砸学校窗户(孙某父母住在某校旁)发泄怒气。孙某点燃的衣物、被单很快引燃了室内床铺、橱柜,引发火灾。
由于火灾影响了校园安全,学校领导及时组织疏散并报警,并将孙某家中的液化气罐抢救至室外,消防官兵也快速赶到现场,火势很快被扑灭。火灾造成孙某家中部分财物被烧毁,房屋受损;期间,孙某在火灾现场附近观望,未采取任何救火措施。
孙某当天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孙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泾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泾县法院依法受理,判决孙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孙某对原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人孙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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