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殷宪斌 肖晗)“在运河埂上有人要自杀,我劝不住,你们赶快来。”1月10日11时20分,泾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群众报警,称一女子在运河边要跳河自杀。
接警后,警方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发现一女子抱着一个小女孩站在运河边欲投河自杀,向报警群众简单了解情况后,警察沿着运河埂斜坡缓慢向其靠近,但该女子情绪激动且威胁现场人员不得靠近,否则将跳入水中。因天气寒冷,该处地势危险,且运河水较深,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经民警对其一番劝说后,该女子放下女儿,小女孩在被放下的同时不慎由斜坡往水中滑去,张明警官迅速冲上前一手抓住小女孩,另一只手扯住该女子,但该女子一把挣脱民警后跳入了河中,张明见此情形将小女孩交给队员带离后随即转身跳进水中,将该轻生女子救起,随后被120急救车辆送往医院。
经查,该女子杨某(26岁)因与丈夫王某发生争吵后产生轻生念头,随后抱着3岁的女儿来到运河边准备轻生,被其婆婆发现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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