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曹霞 张继超)“老子一锹劈死你!”泾县茂林镇77岁的农民王某对邻居徐某大声嚷着。两人争吵拉扯中,王某无意将徐某眼睛捣瞎。11月13日,泾县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5月26日早上7点,老太太徐某端着一碗面条到家门口的水泥路边,边吃边望路上的行人。邻居王某手持着铁锹出门倒垃圾,王某竟对着老太徐某骂开了,说徐某偷了自己家的锅盖和毛线。徐某即与王某吵了起来。愤怒之下的王某,举起锹大声说:“老子一锹劈死你。”此时,徐某的儿子也拿着斧子冲了出来,三人揪扯在一起。只听得一声大叫“不得了,我的眼睛瞎了。”在争夺铁锹过程中,王某将铁锹一舞,锹柄却捣了身后的徐某,徐某感觉眼前一黑。
经鉴定,徐某的左眼球破裂伴眼内容物脱出,致左眼盲。期间,王某到派出所投案。据了解,案发后,王某的儿子赔偿了徐某经济损失4万元,庭审中王某自愿认罪。泾县法院一审认为,王某行为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本案系民间纠纷,又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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