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王斌)妻子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一张借条,遂向债务人索款,这位“诚实哥”当即承认后重新出具一张出借人为债权人妻子的借条。事后,这位“诚实哥”在庭上反悔,说钱已归还。日前,泾县法院判决被告翟某归还原告李某借款2300元。
李某丈夫于2011年7月去世,李某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一张借条,于是持条向债务人翟某讨要借款。翟某当时爽快承认借款事实,并收回原借条,重新出具了一张出借人为原告李某的借条。但事后翟某反悔以种种借口不还。李某遂诉至法院。翟某庭审中仍辩称,说款已经于2011年5月2日归还给了李某的丈夫,但是没有证据证明。现在没有钱还给李某,希望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办。
法院审理后认为,重新向原告出具借条,是对该债权债务关系的重新确认。原告依据被告出具的借条主张权利,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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