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六个月后,旌德人黄玲(化名)被亲生父亲张某交给他同母异父的兄弟黄某抚养。一直到16岁,黄玲才被亲生父母接回身边。黄玲41岁时遭遇车祸身亡,因她单身没有子女,66万余元赔偿金的归属引发张某和黄某的矛盾。经调解,黄某可获得24万元,但张某拿到钱后拒不给黄某。法院判张某应支付黄某24万元,他仍拒不支付。5月28日,旌德县法院到张某家执行强制搜查,但只搜出4000元现金。
死后赔偿金引发生父养父矛盾
黄玲遭遇事故身亡已过去快三年,但生父张某和养父黄某关于她的赔偿金和生前财产纠纷至今没有结束。
黄玲1975年出生在旌德县一个农村家庭,兄弟姐妹较多。据旌德县法院介绍,出生六个月后,黄玲的生父张某将她交给了自己同母异父的兄弟黄某抚养,一直抚养至1991年底。那时,已经16岁的黄玲又被接回亲生父母身边。
今年68岁的黄某告诉记者,他和张某住在一个村里,虽然黄玲后来不和他一起生活,但这些年来,黄玲经常去看望他们一家人。
不幸的是,2016年6月,41岁的黄玲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单身没有子女的她,财产留给了家人。其中最主要的部分包括车祸死亡理赔款535000元和她自己投保的人寿保险理赔金125479元。这两笔钱加在一起66万余元的巨款归属问题,掀起了黄玲生父与养父之间的矛盾。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昨天从旌德县法院了解到,2016年7月14日,张某和黄某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全权接受黄玲赔偿金、生前存款等一切款项;黄某一次性分得赔偿金24万元,在保险公司完成赔付后立即兑现。2016年9月,这两笔钱都打入到张某的银行账户,但他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将66万余元全部据为己有。
生父拒不给钱法院只搜出4000现金
黄某通过当地司法部门多次讨要无果后,向旌德县法院起诉。2018年7月24日,旌德县法院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黄某赔偿款24万元。履行期限到了之后,张某仍未向黄某支付该笔款项。这让黄某彻底寒了心。2019年1月3日,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多次上门了解情况,问他那笔钱在哪,他先说带家人看病路上丢了,后来又说大部分还债了,其他的花了。”旌德县法院执行庭一位工作人员昨天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法院调查发现,535000元理赔款到账第二天,张某便将钱取走了,法院无法调查这些现金的去向,张某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鉴于张某的恶劣行为,法院决定对他的住所进行一次搜查。2019年5月28日,旌德县法院法官和法警来到张某住处,出示搜查令后展开搜查。但经过一个多小时搜查,执法人员只在张某住处搜得现金4000元。
记者昨天从旌德县法院了解到,该院将继续加强执行力度,敦促被执行人张某尽快履行。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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