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曹小兵本报记者 张敬波
因误报报销类别,新农合少报数万元;为了不让群众吃亏,相关部门主动上门核实,最终给患者补上损失。这是日前发生在旌德县一户农民家的新鲜事。
今年50岁的贺时庆,系该县蔡家桥镇大溪村村民。他平时在家务农,有时到工地打零工,一个女儿还在读大学,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好。去年7月,他突然右半身麻木,先后到多家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仅医疗费用就花了9万多,其中4万元还是跟别人借的。贺时庆参加了合作医疗,出院后是家人帮他整理的报销材料。他说:“家人知道我以前骑摩托车摔过跤,以为我这个病是由此引起,就报了‘意外伤害\’。 ”
接到材料后,该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发现报销类别有误。新农合医疗费用类别分为“意外伤害”和“正常住院”;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封顶补偿为3万元。而贺时庆应该是正常住院,符合报销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能报59892元,如按意外伤害种类报销他将损失29892元。本着对参合群众负责任的态度,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上门调查核实,并决定调整报销类别。 7月1日下午,该县卫生局、蔡家桥镇负责人一道,将59892元医疗报销费用送到了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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