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深入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今年以来宣城市主动加强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合作,共治生态环境,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加强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今年,宣城市分别与杭州市、湖州市印发了《杭州-宣城边界区域市级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湖州-宣城边界区域市级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建立了宣城市与浙江边界区域市级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了杭州-宣城(湖州-宣城)边界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协调领导组,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妥善协调处理纠纷,协同处置应急事件,跨界预警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宣城市还与南京高淳在水阳江出境断面(管家渡)合作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控站,互相通报共享监测数据,及时掌握跨界水环境状况和污染负荷变化情况,对环固城湖流域实施环境联合整治。同时,广德县、宁国市、绩溪县分别与浙江的长兴县、安吉县、临安区建立了环境污染跨省县级联防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全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年来,宣城市持续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控气、控煤、控车、控尘、控烧”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对照《宣城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实施方案》和《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尽职履责,合力推动任务落实到位。同时,不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建立水环境管理“一园一档”,区域水质达标率和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
全面做好固废排查整治。在开展好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和固废排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宣城市严格按照“控源头、查输运、堵落地、奖举报、严打击、重问责”的思路,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长效机制,将固废管理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并且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危险废物跨境转移管理,严格落实联单制度,依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隐患进一步消除。
不断完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近年来,宣城市先后出台了《宣城市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宣城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宣城市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和《环保“黄红牌”与环境信用评价有效衔接制度》,持续开展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和环保“黄红牌”月报工作,企业环境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显著提升。
(刘超本报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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