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19时19分,广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广德县开发区新318国道与德昌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有人受伤,三轮车逃逸,请立即处置。”
接警后,该交警大队值班领导立即带领事故中队民警及技术人员,组成事故专案组火速赶至事发现场,会同事故辖区祠山岗中队民警对事故现场展开勘查工作。
此时,正下着大雨,民警对事故现场展开仔细勘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经勘查,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死者吴某(男,33岁,广德县人)驾驶一辆无牌两轮电动车行驶至案发地点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击后死亡,肇事车辆已逃逸。现场遗留一块疑似肇事车辆碎片的白色物品及几小块深色漆片。事故现场属国道G318路段,路况复杂,来往车辆较多,附近有多条乡村岔道,案件侦查难度极大。
专案组连夜对事故现场周边开展排查,同时查看案发现场延伸路段监控视频和卡口数据,查找可疑车辆。经排查发现,一处监控显示案发当日19时许,共有11辆三轮电动车经过事故现场。经过进一步视频排查以及卡口抓拍侦查,在距离现场约5公里的视频卡口,民警发现嫌疑车辆是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办案民警一夜未眠,终于找到了有价值的线索。
8月17日早晨,在现场周边排查的民警冒雨来到开发区附近搜索,9时许,走访的民警在开发区某厂发现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正在充电,车头有明显的撞击损坏。经与现场散落物比对,民警确认该车就是肇事车辆。这时,一名身穿黑色制服的保安进入专案组民警的视线,办案民警准备上前询问,而这名保安王某根本不给办案民警开口的机会,直接让其离开。办案民警亮明身份,这名保安的动作有些不自然,与办案民警对视时眼神飘忽。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办案民警一眼就瞧出了不对劲,立马联系周边警力支援。
慑于法律的威严,在公安机关已掌握其充分证据的强大压力下,嫌疑人王某对其驾车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至此,这起亡人肇事逃逸案在侦查民警紧锣密鼓的侦办下,仅仅14小时就告破了。
据王某交代,案发当日,他驾驶三轮电动车逆向行至案发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二轮电动车,他来不及采取措施,一头撞上,二轮电动车及驾驶人被撞翻在地,他停下来看了一下,感到事态严重,选择了驾车逃逸。
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林峰汪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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