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二、什么是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管理纠纷,是指在物业管理行业内围绕物业使用和维护、物业服务、物业交接发生的业主(使用人)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各类民事纠纷。
三、物业管理纠纷发生后解决的方式有哪些?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三种:
1、纠纷各方以和平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解决;
2、纠纷各方通过第三方介入,主要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社区或政府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的方式达成协议;
3、纠纷各方在以上二种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通过仲裁、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四、发生物业管理纠纷后,如何申请调解?
物业管理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向县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书面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调解范围的,应予受理;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进行调解,但纠纷当事人有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除外。当事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应具备以下内容: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事由、申请人的要求、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等。
五、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的期限多长?
物业管理纠纷组织在受理后日内结案,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期限可适当延长日。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未能达成协议的,视调解不成。
六、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的范围有哪些?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相互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专有或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等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是否按照规定和共同约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或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是否经业主大会决议开展活动、是否根据规定组织换届选举、是否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否作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及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等产生的争议。
3、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违约、侵权、物业服务欠费等纠纷。
4、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管理交接过程中,围绕交接验收物业项目,移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资料等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及其他问题。
5、其他适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物业管理纠纷。
七、在调解活动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纠纷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纠纷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八、经过调解签订的调解协议书有何法律效力?
经过调解达成并由当事人各方盖章或签字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经过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九、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是否收费?
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物业管理纠纷进行调解,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什么地方?
桃州镇荷花路紫竹园6幢4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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