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任某军
11月29日,永寿交警查获了两名驾车跟踪警车动态、向违法车队提供交警位置动向的“侦察兵”,并移交永寿县公安局。永寿县公安局以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将两人行政拘留。
三秦冬季“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咸阳市永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联合永寿县交通局,开展对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超载货运车100余辆,在辖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随着超限、超载违法车辆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部分超载车主雇用“侦察兵”,驾车尾随跟踪警车动态,使用对讲机实时向违法车队提供交警位置动向,协助交通违法车辆逃避执法部门打击。
11月29日上午,永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312国道双星村段巡逻查纠交通违法行为。9时许,巡逻民警发现一辆陕A号牌的白色捷达轿车一直尾随执法警车,形迹可疑。巡逻民警随即多次改变巡逻路线、方向进行试探,白色捷达轿车继续尾随跟踪警务车辆。民警随后拦停该车,对驾驶人任某军、乘坐人徐某成进行盘查。
经查,陕A号牌轿车上的人员系乾县峰阳镇人。驾驶人任某军系徐某成雇用,两人在路面上观察、跟踪警用执法人员和车辆位置,使用对讲机实时向徐某成经营的货车车队进行通风报信,逃避执法机关检查打击。
永寿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规定,以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对徐某成作出行政拘留40日,罚款500元;对任某军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郭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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