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燕)11月10日,李某某因阻碍交警执行职务被永寿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10时许,永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药厂路十字清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时,一辆红色吉利牌轿车违停。民警对违章车辆驾驶员询问时,该车驾驶员李某某态度蛮横,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对执勤交警进行辱骂,现场大量群众围观,影响了清理整顿工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永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经查,该驾驶员李某某在县药厂十字东侧围挡旁,逆向违停。李某某对其拒不配合民警并言语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永寿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永寿交警提示:法律权威不容挑战,以身试法,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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