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杨皓)咸阳一名工地负责人,雇佣一名贫困户帮其照看工地,然而14个月都没有给对方发工资。贫困户报警后,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刑警大队文汇刑警中队民警帮其追讨到了21000元工资。
2017年1月23日,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接渭城区人社局移交案件,男子赵某在渭城区文汇西路某工地施工时,拖欠52岁的工地看守工人张某14个月工资,共计21000元。张某称,她于2015年11月起受雇于赵某。但是,一直到2017年1月,赵某都没有给她发过工资。其间,她多次讨要,但对方均未支付,而且还拒不接听她的电话。随后,办案民警和赵某取得联系准备对其实施抓捕。2017年1月25日,张某称赵某已与其达成口头协议,要求撤案。
然而,2017年6月5日,张某再次报案称,赵某仍不付工资。调查得知,张某系永寿县人,是省重点扶贫对象。办案民警对赵某实行网上追逃。6月25日,赵某被西安市公安局沣东分局抓获后移交给渭城警方。经审讯,赵某对拖欠张某工资一事供认不讳。当日,赵某即被渭城警方刑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7月4日,赵某已被批准逮捕。目前,张某的21000元工资被追讨回来。
新闻推荐
本报讯(巨涛张勇记者辛建斌)近日,由秦都区教育局副局长带领区教研室、彩虹中学等13所学校、幼儿园的负责同志,来到永寿县中学,召开两县区教育结对帮扶对接会,永寿县教育局和对应单位、学校负责同志参加...
永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永寿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