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邵磊磊)近年来,永寿县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实绩公示制度。
该县在考察干部时,要求被考察对象对自己近三年工作、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形成个人实绩要点,张贴在单位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评议。考察组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一步核实个人实绩的真实性。同时,建立健全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举报监督平台,安排专人做好来电、来信和来访举报受理工作,对干部群众不认可、个人工作实绩不够突出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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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永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