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时男方向女方给“彩礼”,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现如今,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时彩礼金额也不断上升。然而,双方一旦不能缔结婚姻,彩礼要如何解决?胡小平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
2014年,家住旬邑县的胡小平与张丽经人介绍相识,两人第一次见面互生情愫,没过多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与张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然而,两人共同生活3个月后,让胡小平没有想到的是经常为小事吵架,互不妥协的两人关系逐渐恶化。最终,难以忍受的张丽于2014年10月1日出走。
分手后的胡小平便让“妻子”的家人返还他与张丽在恋爱期间的礼金、共同生活期间的花费,以及当初订婚时给付张丽的71000元彩礼钱。不料,自己的要求遭到张丽家人的拒绝。一气之下的胡小平向旬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旬邑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张丽一次性再给付胡小平44000元。
笔记心情:没领结婚证的男女就算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也仅为同居关系。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唯一凭证就是结婚证。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华商报记者 薛望 特别感谢通讯员 王彦飞 段蔚娟 徐微娜 王蕾 文斌 张润军 陈芳妮
新闻推荐
无人赡养八旬父亲 3子女被告上法庭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旬邑县人民法院
今年80多岁的方一山老人家住旬邑县,育有两儿一女。从2000年开始,方一山老人便与子女们分家单过,因上了年纪,身体大不如从前,去年又因疾病花费近万元。无收入来源的老人要求子女们支付生活费。让老...
旬邑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旬邑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