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崔晋晋 记者 吴红 实习生 王李莹)见商店内无人,便分数次将香烟藏在上衣里带出商店放进车内,在最后一次走出商店时,被当场抓获,后见群众报警,便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近日,旬邑县检察院受理了犯罪嫌疑人田某盗窃一案。
今年7月20日,田某路过旬邑县一社区,见路边有一商店,便产生盗窃念头。田某进入商店,以需要购买大量烟酒,需要与家人商量为由,长时间打电话。店主蒙某等候不住,便去商店外的路边拔草。这时候,田某见商店内无人,进入柜台里面盗窃香烟,他采用将香烟藏在上衣里带出商店放进车内的方式,分数次盗窃香烟19条藏入车内,最后一次盗窃东西往外走时,被店主蒙某家人发现,当场抓获,并打电话报警。
随后,蒙某和其家人在田某的面包车内搜出被盗的19条香烟,加上被抓时盗窃的2条香烟和1卷鞭炮,共计盗窃蒙某商店香烟21条,鞭炮1卷。经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2063元。
因田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表现良好,且盗窃数额不大,已及时被追回,犯罪情节轻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旬邑县检察院对田某作出不起诉决定。(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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