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许涛)9月17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盗窃案召开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民警及代理律师等受邀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余某在看到被害人的手机掉到地上后,实施了盗窃。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000余元。承办检察官从认定犯罪事实、收集采纳证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参加听证会的各位代表在了解案情后,均认为犯罪嫌疑人年龄较大且没有违法犯罪前科,为初犯、偶犯,犯罪数额不大,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并已退还了赃物,取得受害人谅解,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会后,一名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表示,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合情、合理、合法,充分体现了“少捕慎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保障人民权益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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