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近期查处的14起干部作风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秦都区住建局副局长韩治宁,负责落实城区扬尘污染治理,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防尘措施落实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渭城区渭阳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马亚锋,工作日饮酒,并驾驶执法车辆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平市西吴工商所干部孔祥作、郭开运,上班期间违反着装要求,孔祥作衣帽不整在办公室内练习毛笔字,郭开运穿背心在办照大厅内工作,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西吴工商所所长窦建鹏被实施诫勉谈话。
4、武功县人民法院原民事二庭庭长张辉,未及时督促宣布破产的神果集团履行法定义务,导致股民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乾县阳洪镇政府食药监所干事左金星,在“主题党日+固定扶贫日”活动中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警告处分。
6、礼泉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虎振斌,违反工作纪律,多次早退、旷工,严重影响工作,在本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警告处分。
7、泾阳县安吴镇环保站站长路浩,任农业干事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向保险公司上交收取群众的玉米保险,导致群众未享受保险补贴,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三原县西阳镇城建办主任王军,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两户村民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永寿县自来水站职工李小义,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致使抽水设备存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造成3号井抽水泵损坏,受到警告处分。
10、彬州市煤炭局干部李剑文,作为煤炭局分包誉峰煤场清理工作的驻场人员,责任心不强,清理整治工作不彻底,造成环境污染,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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