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荣)近日,兴平市召开精神文明工作表彰会,授予该市交通局等7个单位为文明单位、东城街道万址坊村等12个村为文明村、东城街道东南社区等2个社区为文明(社)小区、市职教中心等4个单位为文明校园、陈光等16人为精神文明工作先进个人。
去年以来,该市以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以践行和培育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不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快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步伐,扎实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加大好人推荐评选力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丰硕。截至目前,该市已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省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校园1个,咸阳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文明单位2个,文明村镇1个、文明机关1个、文明校园2个。(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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