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处理大会会场
本报记者 杨波海 通讯员 白建刚
2010年12月28日,兴平市看守所的高墙下,办案人员在冒寒审讯8名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名叫马长明,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据警方了解,这是一起在冤冤相报心理促使下导致的伤害致死典型案例。
10月27日晚8时,兴平警方接到报案,声言西(安)宝(鸡)中线高店桥附近发生血案,西吴镇王家村的王陕飞被几个小伙手持长刀打伤,后抢救无效而亡。警方随即派人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经查,死者系西吴镇王家村村民,在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太平间里躺着。法警对尸体进行了鉴定,并做出结论:死者系失血性休克快速死亡。
警方对此案随即立案侦查。根据案发现场相关证人提供的情况和对死者有关情况的调查,案情比较特殊:作案者驾驶着一辆贴了号牌的小车,行凶的人都戴着头罩和手套,在场的人没有能认出凶手的。那么,这是一起什么性质的案件呢?凶手是谁?一连串的问号从办案人员脑海中浮现。
依靠群众是我们侦查工作中大量使用的有效方法,警方走访调查了案发现场附近的目击者和村里的群众。经过调查分析,发现死者平时得罪的人较多,因此,此案的仇杀倾向较为突出。
与死者的矛盾冲突成为侦破此案的突破口,侦查工作也紧紧围绕这条线索展开,种种情况随即被摆到桌面上。与死者矛盾较为突出的几个人里,王家村民马长明身上疑点较多。根据调查结果,马长明与死者王陕飞近来矛盾较大,且案发前活动频繁,案发后心神不宁。随着调查的深入,马长明的疑点越来越多。不久,马长明的一名帮凶向警方自首了。根据其交代的线索,警方立即收网,将主谋马长明及其帮凶抓获归案。10月29日,兴平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对马长明、张江斌、元强、杨帅刑事拘留。随着案情的进展,陆续将犯罪嫌疑人秦帅、鲁冬超、师美艳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
经过审讯,警方查清了案情。
原来,今年4月份,34岁的犯罪嫌疑人马长明被本村村民王陕飞持刀打过,两人之间的矛盾过了半年后,不但没有平息,反而加重了。10月21日,马长明接到消息,提醒他回村时小心一点,他随即猜测可能是王陕飞要打他。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马长明决定先发制人,便叫来23岁的桑镇三解村民秦帅和24岁的东城办高店村民师美艳,预谋伤害王陕飞。接着,马长明躲在幕后指使,还提供了车辆,并将王陕飞的活动规律告诉给秦、师二人和帮手计某(在逃)。26日,秦帅、师美艳和计某在王陕飞家门口附近等候,并跟踪王陕飞的小车,伺机作案,但未见到王陕飞。
27日,马长明租了一辆“伊兰特”小车,同师美艳和她叫来的两名帮手以及秦帅、计某一起去王家村,将王陕飞的车跟到市区一家饭店,在准备作案时,师美艳叫来的帮手认识王陕飞,遂放弃参与作案。秦帅打电话叫来了鲁某等4人,并准备了3把刀。
等王陕飞从饭店出来后,计某与鲁某等4人跟踪王陕飞至西宝公路高店桥东约200米处,突然超车,逼停前车,计某叫人戴上帽子口罩并拿上刀,下车打人。王陕飞从车上取了钢管招架,挡住了计某砍来的刀,却被鲁某用刀捅在左腹部,就是这一刀,最后要了命。王陕飞被司机送到咸阳市第二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随后被移送到检察机关,经审查,兴平市检察院12月5日作出决定,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长明、秦帅、师美艳等8人。
办案检察官在此提醒善良的人们:遇到矛盾一定不要用非法的途径来解决,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促成民风淳朴,切莫再踏上冤冤相报的歧途了。马长明等8人的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等候他们的必将是法律无情的严惩。(C)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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