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忠虎吕聪)“下次一定不会了”“不是会不会的问题,明确告诉你,你没有机会驾驶校车了”……7月12日下午,汪某某因驾驶逾期未检验校车并存在超载、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到兴平交警大队马嵬中队接受教育和处罚。民警现场宣读了对其做出罚款2400元、驾驶证记17分的处罚决定。汪某某面临失业。
近期,兴平交警大队全警动员,针对辖区重点车辆开展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掀起三秦“夏季严整治、降事故”攻坚行动新高潮。7月9日下午,兴平交警大队马嵬中队民警巡查至县乡道路赵村镇址坊头村段时,对一辆正由南向北行驶中的制式校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为一辆黄色东风牌中型专用校车,号牌为陕DA1**6,属武功县长宁镇某幼儿园。驾驶员汪某某持“A1”证,具有校车驾驶资格,但车辆审验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逾期未检验。同时,校车行驶地超出规定行驶路线。车辆核载19人,实载25人,超员6人。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暂扣,并第一时间联系校方,将学生安全送回,要求校方负责人和驾驶员汪某某到中队接受教育和处罚。
7月12日下午,驾驶员汪某某连同幼儿园负责人到兴平交警大队马嵬中队接受处理。民警现场进行深刻教育,宣讲违法行为危害性。汪某某一再表示以后不会犯同样错误,民警告知其驾驶资格被取消。最终,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汪某某做出罚款2400元、驾驶证记17分的处罚决定。汪某某也将因此失去驾驶校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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