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查询到朝阳华城项目标有“限”字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张欣)以商品房价格购买的房屋,入住后竟变成限价房,宝鸡朝阳华城部分业主称遭遇欺骗。对此,宝鸡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接到了群众反映,正在调查核实。
业主:申请公租房退费遭拒
才知买了限价商品房
5月22日,宝鸡朝阳华城业主魏先生向华商报反映,2013年自己以3680元/平方米的市场价格购买了朝阳华城小区54幢房屋一套,交完首付款后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之后因为工作调动,自己来到武功县工作,2016年在该县申请了公租房,居住了2年,2019年5月缴费审批过后要进行去年的退费,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称其名下有一套限价房,因此不能享受公租房补贴退费。工作人员说的限价房正是魏先生在宝鸡购买的那套朝阳华城商品房。“我是以市场价格购买的,并没有享受优惠,怎么就成了限价房?而且交房3年多,现在房产证也没有办理下来。”魏先生气愤地说。“现在主管部门要我们退出公租房,或者按每年近6000元缴纳房屋租金。”
另一业主冯先生称:“当时购房时,同地段的房屋价格和朝阳华城相差不多,并没有感觉房价便宜了。”
开发商:不清楚变化原因
销售是按商品房办理
朝阳华城小区的开发商是陕西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销售部赵经理表示,自己也是才听说有业主反映限价房的问题,因为之前经办人员已经不在岗位,目前也在了解是什么原因导致业主反映的46幢、53幢和54幢楼从商品房变成了限价商品房。
“我们之前办理的手续包括预售证、商品房销售合同等都是按照商品房办理的,并没有享受到限价房相应政策,对于现在这三幢楼为什么成了限价房也搞不清楚,正在配合调查了解。”赵经理说。
随后,赵经理拿出(2013)宝市房预售证第1101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单位为陕西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朝阳华城,房屋坐落地点为金台区卧龙寺宝虢路46号院,46幢、53幢、54幢三幢楼共计482套商品房屋公开预售。
市住建局:接到群众反映 正调查核实
5月2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金台区住建局了解情况,分管领导表示相关问题需咨询宝鸡市住建局保障房管理科。
当日下午,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表示,在房地产发展较快时,为了让市民以相对优惠的价格购买到市场房源,国家提出了“双限房”概念,限价商品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和地价。陕西省内、包括大部分省市,限价商品房都是商品房用地的土地出让。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在商品房项目中,和开发企业沟通,提供少部分房源作为限价商品房,开发企业也是同意的。但这些销售的房屋并不会影响购房人利益,也不存在限制性条款。
如果购买的是限价商品房,在不动产登记证上应该显示的是“限价商品房”字样。目前上述3幢房屋房产证还在办理当中,经初步核实,朝阳华城的开发企业陕西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上述房屋办理的是商品房不动产登记证书。
对于商品房和限价商品房有何区别,该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答。对于为何商品房变限价商品房,截至5月27日,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称:“这件事很复杂,目前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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