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忠虎吕聪)武功县普集街社区有人贩子抢娃、偷娃……近日,有人在微信、微博发布消息称,武功县出现人贩子偷娃事件。对此,武功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经查证,网络传言系谣言,不存在“偷娃”“抢娃”。原是一场“乌龙”事件。
3月15日早7时许,武功县公安局普集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梅花村有人偷娃。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涉事人员及出租车带回调查。
经调查,涉事人薛某某,女,53岁,眉县人。其儿子何某某和儿媳翟某某于2017年离婚,双方育有一女被判给何某某抚养,但翟某某在未经同意下,私自将女儿抱走。3月14日,薛某某多方打听到自己的孙女被翟某某带到武功县普集街社区梅花村。于是,3月15日早,薛某某乘坐出租车从眉县前往梅花村,欲趁翟某某送孩子上学不备时将孩子带回。然而,薛某某在梅花村村口等候时,由于慌忙,未经仔细分辨,误将另一村民的女儿抱走,后被梅花村群众现场拦住。
当薛某某发现自己抱错孩子后,及时认错,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经警方充分核实,不存在网传的“偷娃”“抢娃”事件。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网友不要轻信网络谣言,更不要以讹传讹。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个别造谣、传谣人员对信息中的内容随意扩大、篡改,会引起社会恐慌。目前,武功警方正在追查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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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武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