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向违建方讲解法律政策
武功县国土局对违建单位进行执法
强制拆除现场
近年来,武功县国土局始终以“守土有责、管土负责、用土尽责”的“三个国土”为工作逻辑,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以多种形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守法用地的意识。扎实开展国土执法大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基层国土执法监察网络,狠抓执法巡查,严格查处和整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维护用地秩序。印发《武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强国土资源执法联防联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执法监察体制进行完善。开展“违法用地大巡查”活动和“国土资源法制宣传进百村”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坚决捍卫“耕地红线”的不可侵犯。
春光无限的三秦大地上,绿意盎然,万物生晖。日前,武功县国土局对压占基本农田、县城道路及交通干线两侧未批先占等负面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依法给予了强制拆除。
3月26日,该局联合贞元镇人民政府、贞元镇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数十人,多台执法车辆,对该县贞元镇辖区内4宗违法占地建筑物实施了集中拆除,拆除面积1000余平方米。极大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占地行为、有效地保护耕地资源。
3月28日,该局再出重拳,组织百余名执法人员和多台作业车辆,对普集街办、南仁社区辖区内多宗违法占地上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在对武功县某樱桃合作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时。在前期多次纠违宣教无果的情况下,对该违法当事人再次进行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讲解,要求其进行自行拆除,然而该当事人不听劝阻且继续施工,还无自行拆除的动作。武功县国土局与南仁社区执法人员进入违法占地现场后,该违法当事人纠集现场施工人员对执法人员侮辱谩骂,并动用装载机阻碍执法,对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南仁社区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控制现场局面并对其进行制止,武功县国土局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4条、第76条之相关规定并依照刑法第342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之规定,使得拆除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实现了预期目标,彰显了国土铁军的决心和勇气,有效打击了违法用地行为。以上行动保持了对违法占地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文/图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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