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红 实习生 王登
时下利用微信开办网店颇为流行。这不,还在求学的女孩张某也为之动心,成了一名微商。可是,财迷心窍的张某没有守法经营,她把这种渠道当成了自己骗财的平台。在网友成功购物并将钱打入张某账户时,“老板”张某却失踪了。近日,这位骗财的微商张某已被武功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开店:出生于1997年的张某,是杨凌某高校的在校学生。看着微信朋友圈中网店开得如火如荼,她也想要乘着这股潮流赚上一笔。说干就干,2015年初,张某通过非法手段买到两张身份证,并办理了银行卡,不久后,她的微店正式开张。
骗局:微信网店开办不久就有网友“上门”咨询,张某虚拟身份,称自己是苹果手机和卡西欧相机的全国总代理,向咨询的王某推荐自己的产品。通过微信聊天,王某感觉张某推荐的产品很不错,价格也能接受,就决定购买张某的产品。随后,王某通过支付宝账户将19000元货款打入了张某指定的银行卡上。
消失:转账成功后,张某当晚便将所有钱取出,转存入其男友的账户。张某觉得通过微信聊天就轻轻松松敲定了一笔生意,赚到了钱,于是,她又以同样的方法骗取另一网友奚某46500元。她用诈骗所得现金给自己购买了一辆奔驰小轿车,之后,消失在微商界。
被捕:事发后,张某被捕。经武功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作案,诈骗金额65500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故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记者感言:微信销售模式的兴起为广大手机一族所推崇,翻翻屏幕、动动手指就能实现购物,不需要铺租、没有人工开支的低成本和低廉的价格吸引着买卖双方。然而,有些居心叵测的人却利用这一平台,利用假冒伪劣商品甚至子虚乌有的产品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本文事例再次提醒广大网友,微信购物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购买价格高昂的贵重物品时更需谨慎,切莫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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