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卫江 任渝)3小伙预谋抢劫,却连遇变数,不断改变犯罪方案。抢得19元后又想让受害人跟他们一起继续抢劫,后来又向受害人家属索要了300元。10月17日,兴平市检察院作出决定,对这起抢劫案提起公诉,3名被告人将面临法律公正的惩处。
6月29日,武功县小村镇某村19岁的夏某、18岁的韩某、不满18岁的夏某乙预谋去兴平桑镇一家网吧抢劫。当晚10时许,3个人来到桑镇街道,发现那家网吧没开门,夏某提出去其他网吧抢劫上网的小孩,另外两人同意了。于是,3个人又来到另一家网吧,夏某乙进去,将两个小男孩叫到距离网吧100米处的玉米地里,殴打二人,用烟头烫,进行言语威胁,共抢得19元。3个人作案后要回武功,就提出让受害人用自行车送他们回去,与受害人小明(化名)一起出来的还有两名女生,她们也骑着自行车。于是,小明和另外两名女生骑自行车带着抢劫小明的3个小伙来到武功某宾馆。3个小伙不让小明他们回去,还要小明跟他们一起继续抢劫。小明不愿意,3个小伙又想让小明带路去他家偷钱。小明说家里把钱放得很保险,根本偷不出来。30日6时许,两名女孩趁机跑了,3个小伙怕露馅,连忙换地方,将小明带到武功火车站附近一家宾馆,夏某提出自己在作案中把脚踢崴了,要小明家拿300元赔偿,又对小明进行殴打,胁迫其给家人打电话要钱,并说如不给钱就要打断他的腿、剁手指头。次日中午12点,小明趁3个小伙睡着时逃跑。三人仍继续向小明家人打电话索要300元,当晚7点,小明的家人将300元钱汇入夏某指定的账户。不久,受害人回到家中,案情败露,警方介入侦查,迅速将夏某等3个人抓获归案。7月1日,兴平市公安局以涉嫌抢劫对夏某、韩某、夏某乙依法刑事拘留。
经过侦查,警方查明涉案事实和证据,10月17日,兴平市检察院对夏某、韩某、夏某乙以涉嫌抢劫提起公诉。(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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