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三原法院对3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进行联合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去年11月,党某承揽建设三原县东一路一民房工程,张某、王某、赵某3人均在该工地从事瓦工工作,党某向张某等3人提前说明了结算方式,但施工完毕后,3人的工资原告却一直没有付清,多次催要,党某均推诿不予理会,无奈之下,张某等3人将党某诉至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分别组织原被告到法院进行调解,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党某自愿于2020年7月23日前分别支付三原告劳动报酬各2800、2600、2900元。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是近年增长较快的一类案件,近年来,该院一直将这类案件作为社会问题予以解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结,化解了社会矛盾,使农民工快速拿回应得的薪水,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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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三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