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红)为促成房产交易拿到提成,伪造了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近日,三原法院审结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案,被告人张某、刘某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000元到5000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某在三原某小区售楼部任经理期间,将26名客户信息发给办理假证人员让其制作离婚证26本,假户口簿1份。该26本离婚证中,被告人刘某提供客户信息共计13人,被告人王某提供6人,被告人朱某提供2人。张某向制假人员提供信息,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共13枚,伪造国家机关印章1枚。2017年5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售楼部更衣室找到印章16枚、离婚证26本、户口簿1份。
法院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与实际伪造者共同完成了伪造行为,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刘某等系共同犯罪,四人在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但刘某等三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数量少,在量刑时可适当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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