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朝霞通讯员惠晓民辛昊)2月11日,咸阳市三原县法院速裁调解中心适用简易程序,速裁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封某与王某于2011年12月登记结婚,2012年10月生育一女。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为琐事吵闹,致使夫妻关系不睦。经过双方亲属、村组干部多次进行调解,夫妻关系仍未好转,于是封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速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因为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办案法官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结案。原告封某激动地说:“我原来以为春节刚收假,法院事情多,办案会延迟,没想到法官这么快把案子办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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