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任婷)昨日,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召开反馈会,向咸阳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在肯定咸阳在环保方面所做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不少问题。
燃煤锅炉改造远远不达标
2017年8月25日至9月24日,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2018年1月3日向咸阳市委、市政府进行督察反馈,副省长、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道宏出席反馈会并讲话。
督察认为,2014年以来,咸阳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多项重要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环保制度改革,在环境污染整治、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问题有,落实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近三年来,咸阳市环保资金投入呈逐年下降趋势。一些县(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2014年有7个、2015年有3个、2016年有2个县(区)委常委会议均没有研究环保议题。
咸阳市62台燃煤锅炉改造任务中仅有9家实施超低排放改造,3家“煤改气”。新一轮渭河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部署确定的市本级10大类54个项目还有19个未完成。省政府及咸阳市《水污染防治方案》要求,2017年底完成所有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全市还有5个尚未建成。
空气质量恶化
水环境质量下降
其次是生态环境保护形势非常严峻,空气质量逐年恶化,由2014年的全省第4位、2015年的第9位,下降到2016年的第12位。2017年1-8月份,咸阳市优良天数仅为93天,全省排名倒数第一。咸阳市2016年第二产业占比58.3%,远高于全国和全省39.8%和49%的比例,在产业结构长期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咸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到“十三五”末,还要规划建设3个能源重点项目、6个火力发电项目、11个煤化工项目,对大气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同时水环境质量有所下降,2014-2016年,渭河支流清河慕正桥断面、李家桥断面、泔河乾县出境断面均未达到咸阳市水质考核目标。渭河南岸仍有13个污水直排口,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时有发生。
督察强调,咸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6个月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张道宏强调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全面实施渭河清水行动,加快渭北“旱腰带”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围绕长效推进环保工作,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努力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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