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席俊昭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好、落实好。
坚守责任担当不越位。《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我们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强化执纪监督不缺位。执纪监督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田”。今年以来,我们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现场纠正、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持每周一暗访、每月一检查、每季度一抽查,先后开展各类检查23次,查找解决、督促整改问题31个。同时,运用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慢作为的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增强了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加大惩治力度不错位。严格纪律审查,查办违纪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及时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对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工作,我们编印下发《纪检监察办案工作样卷》,从初核、立案、调查以及案件定性等环节,层层审核审理,协调指导办案,提高案件质量。1—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6件,党纪政纪处分48人,无申诉、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加强自我监督不护短。“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建立了案件查办工作常态化报告制度,每月通报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并排名;健全了办案考核体系和问责机制,出台了约谈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对综合排名靠后的镇纪委(社区)和部门纪委派驻机构及时开展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开展训诫谈话和责令检查,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今年以来,对在案件查办中不作为、慢作为的2名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训诫谈话。(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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