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被贷款”,要是若干年后再从天上掉下一笔贷款,4村民还能受得了?
1996年,乾县峰阳镇东胡村4名村民“被贷款”3.76万元,他们一直被蒙在鼓里。1999年,4村民才突然发现自己还有陈欠贷款。他们因此被农村信用社列为“不良贷款户”。这不仅使他们无法贷到急需的款项,而且使他们的名誉受到损害。
村民想让信用社证明欠款与他们无关,但信用社不给出具证明。村民们担心:若干年后,这笔贷款再从天上掉下来,谁还受得了?
本报讯(记者 王高峰)如果你突然被告知,几年前欠下了一笔贷款没有归还,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吓一跳。乾县峰阳镇东胡村的4名村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十几年来,他们的莫名贷款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在农村信用社的诚信系统里,他们因此还上了“黑名单”。
“你家有贷款,数目还不小!”
“我从来没有在峰阳农村信用社贷过款,也没有欠他们的钱啊!”2月17日中午,当记者来到乾县峰阳镇东胡村六组采访时,4名村民委屈地告诉记者。
1999年8月份“四清”时,一村干部偷偷告诉他们:“你们的名下都有贷款,数目还不小呢!”4村民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这笔天上掉下来的贷款给了他们当头一棒,从来没有贷过款的他们,哪里来的陈欠贷款?后来,他们从信用社了解到,这笔贷款存根上既没有签名,也没有手印,只有一枚自己的印章。
“没有贷到款,为何还欠钱?”
4村民首先想到了当时的村支书宋某。1996年秋季“林特税”征收期间,村民们的“林特税”不能按期缴清。当时的村支书宋某说是给大家贷钱,帮助大家一次缴清,需要用各户主的印章,他们就将印章交给了村支书。可十多天后,村民并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贷款,被告知:“手续繁杂,没有贷下。”此后,他们自己想法将“林特税”全部缴清。
他们去找宋某询问贷款一事,宋某承认办理贷款。当时村子里各户所欠的“林特税”少的不足百元,多的也超不过千元,户数太多,一户一户办理手续太麻烦,就随便从众多印章中拿了4个,将全部村民所欠的“林特税”3.76万元,分摊贷到了4人的名下。宋某还嘱咐他们不要管,承诺这笔钱村委员会还。
村委会证明:欠款与4人无关
此后,4村民便多次到各级反映自己的遭遇,村委会2001年12月12日给他们出具了1份证明。证明上显示:东胡村1996年“林特税”征收期间,因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所以向信用社申请贷款3.76万元,因办手续,故贷入我村王忠(1.2万元)、郭文祥(1万元)、郭文儒(0.56万元)、胡兴俊(1万元)名下,后期由村委会还清,与4人无关。注:郭文儒原名下贷款1.5万元,村委会还清0.94万元,余额0.56万元。并加盖有村委会公章。(原文)
“领粮食直补款要跑好多次”
去年,粮食直补款发到村民手中后,村民们拿到的是存折,钱存在峰阳农村信用社。当郭文儒的老伴杨会云兴冲冲地去信用社取钱时,却被告知:由于有0.56万元欠款没有还清,直补款不能发放。取不出钱的不仅仅是杨会云一人,其他3村民去信用社取款时,均被告知有陈欠贷款,他们这才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于是,他们多次去有关部门论理,跑了好多次才将直补款领到手。现在,郭文儒患病卧床不起,家人想贷些款给他治病,每次都被拒绝。
“这欠款再掉下来,谁受得了?”
郭文儒的1.5万元贷款由村委会还清0.94万元,虽然只剩下0.56万元,可他的老伴杨会云和家人却不认可这种解决方式。她认为:“既然存根上是郭文儒的名字,就应该把已还清0.94万元的存根给我们,最起码信用社也要给写个书面证明。否则,要是存根被毁掉,若干年后,这笔贷款再从天上掉下来,谁还受得了?”他们想让信用社出个证明,证明欠款与他们无关。
信用社不出证明 4村民难安宁
本报讯(记者 王高峰)针对这4名村民的说法,当天下午,记者在乾县峰阳农村信用社采访时,峰阳农村信用社负责人侯西宏首先承认有这样的纠纷。
他告诉记者,这笔贷款是在1996年办理的,虽然手续上既没有签名,也没有手印,只有一枚印章,但符合当时的贷款程序。现在办理贷款的手续严格,则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据他了解,东胡村委会也承认这笔贷款,村委会资金短缺,靠出租土地的方式清还欠款,土地出租后还没到期。峰阳农村信用社会立即和东胡村委会协调、妥善解决这起贷款纠纷。但信用社不能出具证明。
针对信用社这样的答复,4名遭遇“被贷款”的村民则说:“信用社不给这个证明,我们这辈子都睡不安稳!”本报将继续关注。(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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