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计划)据“一市一策”驻点跟踪工作组会商预测,11月12日至13日,咸阳市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11月14至16日,扩散条件一般,污染还将持续。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1月12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2日2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市辖区全域范围。
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建议性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超过30秒时应熄火等待;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同时,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强制性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工程车辆禁行;市城区范围内国Ⅳ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禁行(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各类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水泥粉磨站、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砖瓦窑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停止生产。
同时,全市将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保洁作业交数。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和对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企业各类物料堆场100%覆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同样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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