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红
回首2019年,全市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创新参与市域治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跨越。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1091件,审执结67495件,同比分别上升25.08%和27.84%。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6504件,审执结6161件。
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的引领、规范作用,依法严惩各类犯罪。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60件,判处罪犯2704人。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8892件,审结婚姻、家庭等案件9480件,发出人身保护令78份,有效构筑家庭暴力“隔离墙”。审结赡养、抚养案件601件,依法维护好“一老一小”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55件,坚决不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审结教育纠纷、住房消费等案件1487件,强化守法守信行为保护,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88件,同比下降32.13%。推行“庭审咨政”“五三”工作模式,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92件。
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权利。扎实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执行亮剑”“三秦飓风”“涉执信访督办案件专项清理”等执行专项行动,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共受理执行案件20221件,执结标的总金额23.22亿元。
推进诉源治理 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如何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成为去年以来工作的关键词。去年以来,咸阳中院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改革,探索出的“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工作机制,为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探索了一条法治化的新路径。
咸阳中院先后组织全市法院分6批赴浙江、江西等地学习“枫桥经验”等先进成果。为诉源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出台《关于强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制定《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若干政策》。
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三三制”工作法,明确各类纠纷依次在法官工作室、法律服务站、联合调处中心进行三级三轮调解。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开通司法确认快捷通道,实现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多元互补和无缝衔接。
全市法院还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城乡社区、产业一线、矛盾前沿,形成了一批特色品牌。秦都区“三三制”模式、渭城区“网格员+部门联动”探索、彬州市“多元调解+速裁”方式等,诉源治理工作被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省委政法委《陕西政法》和省法院《工作简报》刊发推广。
深化司法改革 助推审判体系及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司法改革的力度给人民留下了深刻印象,回首全市法院工作,过去的一年里,法院扎扎实实把新时代人民法院改革推向深入,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全面推行速裁机制,出台《关于全市法院全面推开速裁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法院速裁工作推进会议,不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强速裁团队建设,配齐配强人员,速裁部门实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组织开展“速裁工作推进月”,举行新闻发布会,营造人人速裁的浓厚氛围。全年速裁案件17324件,案件平均审限28天。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咸阳中院在全国首家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鉴定相关规定》,创新开展诉前“司法鉴定”,大幅缩短审理期限。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总结提升“四化”工作法,尽可能让感情尚未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让孩子能够享受完整家庭的温暖。完善和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方法,扎实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活动,用法治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市中院被团中央、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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