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张海文同志的提请,经2020年5月28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
池剑锋同志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罗三友同志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秋娥同志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汤志胜同志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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