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阳 记者 冯旋)4月9日下午2点半左右,咸阳市税务局干部冯麦诚来到市公安局彩虹分局,手里拿着一封表扬信,信上写到:“4月9日,玉泉西路荣城西苑小区门前,一骑电动车的男子带着一名幼儿被撞倒在地。彩虹公安分局陈哲、张鹏上班途中路过此地,见状快速进行施救……”
事情发生在4月9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彩虹公安分局巡逻队员陈哲、张鹏上班途中驾私家车行至玉泉西路荣城西苑小区门前时,前方正在行驶的黑色小轿车突然发出“咚”的撞击声,只见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和一名幼儿被黑色小轿车撞飞2米远,倒在地上痛苦呻吟,当时车流密集,随时可能发生二次伤害,陈哲、张鹏见状迅速下车,在迅速确认过伤势后,将老人和幼儿转移到路边安全地带,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22事故报警电话,联系了被撞老人和幼儿的家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疏散围观群众,直到救护车和交警赶到,他们才放心离开事故现场。
当时,冯麦诚作为现场目击者之一,上前询问,两位民警说:“当时没多想,救人要紧!普通人遇到这种事也应该这么做,何况穿着这身警服。”(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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