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忠虎吕聪)10月23日,记者从咸阳市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咸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全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97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咸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12388举报热线24小时接访,累计受理群众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43条。
在强化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基础上,咸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形成“打伞破网”合力,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97件,19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0人受到组织处理,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被采取留置措施。
其中,咸阳全市查处“保护伞”案件34件58人,包括“官伞”4件7人、“警伞”16件28人、“庸伞”14件23人,涉及厅局级1人、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29人;10名党政机关干部、34名公安干警、4名检察官、1名法官、1名金融系统公职人员、8名村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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