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李小刚)8月10日晚,秦都交警大队在夜查酒驾行动中,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女性。同时,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该女子不仅酒后驾驶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在检查中了解到,女青年王某娟在某建设单位从事建筑行业管理工作,8月10日晚,王某娟夜间下班后,驾驶自己刚买不久的陕A号牌的轿车前往渭阳西路阳光小区某饭馆和同事一起吃饭,喝了两三瓶果啤后,王某娟经不起同事的再三怂恿,一时兴起,端起了盛满啤酒的杯子,把自己还要开车回家的事情置于脑后。当王某娟驾车沿柳仓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柳仓街中段时,被秦都交警大队民警拦截检查,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数值为22.4mg/100ml,王某娟涉嫌酒后驾驶。
经民警调查得知,王某娟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正在参加驾驶人考试,目前科目二考试已通过,但一直没有完成驾考程序,因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薄,才有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对自己交通违法行为,王某娟也后悔不已。日前,秦都交警大队依法对王某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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