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朝霞通讯员张海丽
在咸阳市长武县法院亭口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的调解队伍中,有一位退休村干部,名叫杨中兴,群众亲切地称他“老杨”。杨中兴用自己丰富的人生阅历、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力求在每一起纠纷的处理中体现公平公正。
“我当了半辈子的村干部,对当地群众的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非常了解,对处理农村的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也积累了很多经验。调解工作就是要法、理、情并重,再加之巧妙的方法,做好双方当事人沟通的中间人。在这个过程中,既要说道理,更要讲法律,让双方达成共识。”在杨中兴的眼里,只要方法得当,化解矛盾纠纷其实并不难。
近日,亭口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很年轻,对离婚事宜也早已达成协议,纠纷的争议焦点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两人的孩子刚一岁多,女方既不愿意抚养孩子,也不愿意承担孩子的教育抚养费,致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庭将这起纠纷转入亭口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杨中兴接待了双方当事人。
杨中兴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了双方的生活、工作情况,得知男方的月收入很高,也愿意抚养孩子,只是不想让女方轻松离婚。而女方表示自己一直是全职妈妈,无业无收入,没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鉴于两人的实际情况,杨中兴分析了双方的心理,从夫妻感情到亲情对男方劝说道:“父亲养自己的孩子是天经地义,更何况孩子的母亲也是因为照顾你和孩子才会无业无经济能力。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不能对她求全责备。”他又对女方说:“你不能因为没有收入就不承担你的责任,男方既然尽了抚养照顾的义务,那么你作为母亲,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就是你必须履行的义务。身为父母,你们在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上,应当尽可能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良好条件,而不应该是撕破脸皮。”随后,杨中兴引导双方算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从情理到法理,析法明理、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耐心调解,女方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杨中兴有时也会遇上比较棘手的案件,当事人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一意孤行,决不让步。这时候,杨中兴会不怕麻烦,一遍一遍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有一次,杨中兴从10时调解到15时,5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他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尽力平息双方的怒火,努力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以法为上、理为先、情为重、明是非为出发点,以理释法,循序渐进,力争让处理结果从“案结事了”走向“案结事好”。
杨中兴说:“调解员要时刻保持一颗‘公心’,要做乡亲们的贴心人。”他以对调解工作的满腔热忱,将当事人的矛盾及时化解,为基层和谐建设发挥着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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