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高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咸阳市以住房公积金行业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放管服”改革,加大信息化改造力度,提升公积金中心服务水平,化解资金运作风险与专项斗争两促进、双提升,边扫边治边建,有效净化了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行业环境,提升公积金运作效率,充分发挥了公积金制度作为缴存职工住房保障基石作用。
截至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集行业乱象黑中介代办提取公积金广告32条,已联系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理;8人提取公积金时提供伪造购房资料等,已通报单位处理;2名公积金贷款人恶意欠贷不还,法院已拍卖,资金已收回。
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对面向群众解读公积金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住房公积金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以赴做到社区有通告和标语,户户看得见、人人都知晓,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紧密结合咸阳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重点围绕扰乱公积金工作秩序,寻衅滋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破坏正常办公的黑恶势力行为;向公积金提取人、贷款人以各种理由勒索钱财、收取高额手续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行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强行威胁、恐吓公积金中心执法检查、办理业务人员的黑恶势力行为;带有组织集团性质的伪造购房合同、发票,各有关证件违规骗提、骗贷公积金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雇佣黑恶势力,恶意骗贷的犯罪团伙;利用职权、宗族势力、暴力威胁等方式胁迫侵犯贷款职工人身权利、侵占垄断公积金贷款等黑恶犯罪行为;在购房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胁迫符合公积金贷款购房条件缴存人不用公积金贷款的黑恶势力行为;公积金提取、贷款中其他涉及黑恶势力的行为或团伙等9个方面内容,排查行业乱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打击整治,加大重点风险隐患管控,全面整治住房公积金行业乱象,提高咸阳公积金管理运作水平。(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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