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红
今年初,秦都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涉嫌恶势力犯罪案过程中发现,该案涉案人数多,罪名多,且时间跨度长。办理案件过程中,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6份线索移送函、1份检察建议书,在办理好该刑事案件的同时,深挖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5月底,案件开庭审理,对该恶势力团伙涉及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进行了公开庭审,这是该院首例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庭审结束后,秦都检察院提出了新的思路,将2016年以来办理的2600余件刑事案件进行再翻查,这场打击黑恶势力、净化政治生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该院进一步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强化办案力度 确保精准打击
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这场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除草”行动在秦都区检察院迅速落实。
从严从快,依法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秦都检察院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负责人介绍,还结合“捕诉一体”改革工作,成立了黑恶势力案件专办组,抽调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组成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实行专案专办。并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提前介入,争取将问题和隐患解决在侦查阶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秦都检察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110人,已起诉2件31人。
履行监督职责 严惩保护伞
为了严厉打击保护伞,该院在办案中坚持“一案三查”、“两个一律”。
通过开展案件回头看活动,对重点罪名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由扫黑办统一负责线索管理工作,院各内设部门指定联络员,及时将发现、收到的问题线索移交院扫黑办。驻所监察室通过教育谈话等形式对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对辖区内8个司法所进行了检查,并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认真摸排线索,对管教民警进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6月初,院领导一行对辖区马庄街道办事处进行走访座谈。通过走访人员与走访对象面对面交流,记录走访内容,使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问题线索摸排、核查、反馈机制更加健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为了有效铲除黑恶犯罪滋生的土壤,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侦查监督、公诉、诉讼监督为一体的案件信息互通机制,以及与公安、工商、税务、药监等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掌握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派员提前介入。监督关口的前移,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与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宣传发动 营造浓厚氛围
为营造专项斗争的声势,院内设机构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相互配合,共同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该院印制了《扫黑除恶知识手册》,组织人员深入辖区9个街办进行巡回宣传,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进校园宣传也是重点之一,结合全院开展的未检工作,在二印中学、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等学校进行“套路贷”等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讲。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还创新宣传方式,录制“扫黑除恶微课堂”,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积极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舆论氛围。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秦都检察院面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亮利剑。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共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29件,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26件,审查逮捕10件12人,批准逮捕10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10件12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发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5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建议1份。在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2600余件案件进行再翻查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34件。(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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