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高强)4月1日,记者从咸阳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做好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咸阳市加强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建设工地监管。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对建设工地开展全面排查,未达到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的一律不得开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坚决杜绝带泥上路、密闭不严、沿路抛撒等现象。
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加强工业企业监督监测,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罚。
加强机动车监管。市公安局继续做好机动车禁限行、绕行工作,严肃查处违规上路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秦都区、渭城区政府落实,安排遥感监测车辆上路检查。
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落实,继续抓宣传、抓典型、抓处理、抓曝光,保持露天焚烧监管高压态势。市民政局、市创建办牵头,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在主城区引导群众使用固定焚烧炉。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市创建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在常规保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扬尘污染。(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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