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忠虎吕聪)3月29日,记者从咸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咸阳市空气质量状况PM2.5平均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9%。其间,因治霾措施落实不力,280余名干部被问责处理。
据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咸阳市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从2018年10月1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结束。国家下达给咸阳市的任务为,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2019年2月,咸阳市空气质量状况PM2.5平均浓度1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6.4%;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咸阳市空气质量状况PM2.5平均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9%。
秋冬季攻坚行动期间,咸阳市实施市级领导包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坚持一线工作、暗访、签字、直报、精细化指导“五项机制”,深化任务、标准、责任、信息化、督办“五项清单”管理制度,在咸阳市城区运用雷达扫描等手段24小时查找污染点位,发现问题随时处理,在各县市区发挥“一市一策”专家团队作用,实时分析大气指标成因及措施,指导科学开展空气质量管控。
此外,咸阳市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由市级分管领导带队,采取不打招呼、不预设路线、小分队随机检查方式,针对大气突出问题每次选一个县市区或管委会,实行“五看”“三报”工作机制,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划分责任、现场研究措施、现场进行约谈,累计下沉检查25轮次,问责处理干部280余名。同时,在周日环保督查基础上,成立4个市级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从2019年1月份开始,针对市区“工、煤、车、尘”4类污染源夜查,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149个。
目前,咸阳市秋冬季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工业源治理方面,督促60家企业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大宗货物运输企业错峰运输,完成“散乱污”整治1936户;煤炭消费削减方面,加快推进清洁取暖试点村和示范镇建设,完成改造26114户,取缔违规散煤销售点63处;机动车管控方面,自2019年3月18日到2020年3月13日,与西安同步实行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检查发现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落实不到位213起,罚款63.3万,约谈1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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