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王斌)1月4日,咸阳交警在辖区查获一起三轮摩托车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辆小小的三轮摩托车上坐了8个人。
当日早晨7时50分左右,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中队长翁凯带领民警冯光在邮局十字疏导交通时,发现自彩虹高架桥上驶来一辆三轮摩托车,车斗里黑压压挤满了人,人都坐在车厢边缘,车辆行驶过程中左右摇晃,看上去非常危险。见此情景,中队长翁凯立即示意三轮摩托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货厢内共坐了7个人,带驾驶员8人,车厢中间还堆放了一些杂物,车厢7个人都在车厢边缘坐着,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翁凯和冯光在对摩托车非法载客与超员情况进行取证后,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保险,然而驾驶人却支支吾吾半天拿不出任何证件。据驾驶人交代,其就住在彩虹一路附近,早晨要送工人去工地,当天由于他的面包车限号,就借了一辆三轮摩托车送人,本以为短短的距离,不会有任何问题,没想到被开展“百日安全行动”的交警查了个正着。
针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如此浅薄的情况,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民警告知驾驶人,三轮摩托车属于载货车辆,载人是违法的,同时向搭乘人员耐心讲解了三轮摩托车载客的危害,为保安全,动员大家转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三轮摩托车予以当场暂扣,后续将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作出严厉处罚。
交警提示:三轮摩托车作为载货车辆,对乘员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载客行驶中,如果急转弯、急刹车,极容易导致乘客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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