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高强)12月19日,记者从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当日0时至14时,咸阳市空气质量AQI指数已连续超过200,属重度污染。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会商研判,12月19日至20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加之工业源与散煤燃烧排放造成的污染叠加,预计咸阳市可能出现连续24小时以上的重度污染。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18〕112号)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2月19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范围。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应急措施。
在健康防护措施中,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在建议性减排措施中,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强制性减排措施中,公安、住建、城管、城建、交通、水利、旧城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响应举措,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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