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韩永国)9月7日,困难群众王某为咸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感谢信。
王某的儿子是一个三级智力障碍脑瘫患者。2004年王某与丈夫离婚后,丈夫从未给过孩子抚养费。因儿子的情况特殊,她辞去了工作,在家照料儿子,没有经济来源,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在万般无奈之下,于2015年,她来到咸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咸阳市援助中心先后指派魏敏、丁萌萌两位工作人员对她进行了法律援助,经过秦都区人民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其前夫给予经济补偿,但由于没有找到被告人,致使判决无法执行。2018年4月,王某再一次来到咸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咸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又一次指派工作人员王香宁援助此案,王香宁不畏酷暑,与受援人多次奔赴外地法院开庭,最终官司得以告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中心以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抓手,以“应援尽援”为目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把法律援助惠及民生落到了实处,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许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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